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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多次在多家医院住院的“门槛”费也可依次减半收取

日期:2007-11-05 08:1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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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年度内多次在多家
医院住院的“门槛”费也可依次减半收取
 
    本局退休干部彭德发同志5月17日来电话讲,由于他另一条腿病需要去市中医院住院治疗,但他今年已第一次在市一医院住过院,不知这次在中医院住院的门槛费按政策是否可减半收取?如果能享受其优惠政策的话,应按哪个医院的标准减半呢?
    老干科接电话后及时查阅了医改文件,并电话(6753586)请教了市医保处。医保《实施细则》中规定:在同一年度内,住院两次及以上的,起付标准从第2次开始按所住医院第一次标准逐次减半。市医保处戴同志(男)在电话中答复说:第一次在市一医院住院,第二次又在市中医院住院的,其门槛费“可以享受减半按市中医院第一次的标准减半”
    根据医改政策规定和市医保处同志的答复情况,可以认为:一个年度内多次在本市医院住院,虽然不是在同一家医院,仍可享受住院门槛费依次减半优惠,但每次减半只能按当次所住医院的标准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