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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的城镇居民怎样转院诊病治疗

日期:2008-07-07 15:46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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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医保的城镇
居民怎样转院诊病治疗
 
    据宜昌市劳动保障部门医审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原则上限于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如果确需转外住院的,应由具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医生填写《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转诊审批表》,经过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批后,再报劳动保障部门医保处办理转诊审批手续,然后方可转往医保处指定的外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
    转诊的原则为:转上不转下,先省内后省外,转诊医疗机构必须是转诊所在地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危、急、重患者可先行转诊,但必须在7日内补办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