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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数如何调整

日期:2009-02-16 15:25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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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个人账户基数如何调整
 
    据2008年2月15日《三峡晚报》消息:近日,不少老年读者来电咨询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划账基数的相关问题,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宜昌市社保征稽处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根据《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中的规定:职工个人账户分配以本人缴费工资为基数;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分配以本人上年度基本养老金(退休费)总额为基数。例如:2009年元月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退休人员按2008年12月计发的基本养老金总额为基数划分个人账户;2009年元月以后调整的基本养老金不计入划账基数。
    对未在本市劳动部门核发退休费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及中省在宜企业,均由单位上报退休人员调整待遇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如逾期未上报的单位,从实际上报资料的次月起,按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划分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