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缴交率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已提高
日期:2009-02-19 16:2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住房公积金缴交率
和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已提高
最近,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埸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规定城区新建经济房须配建15%的廉租房;从今年1月1日起,城区住房公积金缴交率调至10%;将公积金贷款限额提高到30万,贷款最长期限可为30年。
对个人购买90平米及以下住房的契税率暂下调到1%;对个人购买超过90平米二手住房的契税率暂下调到2%。2009年12月31日前购买商品住房的专项维修资金缴交标准暂按购房款总额1.5%执行。
在2009年12月31日前,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转让的,免征营业税;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不足2年转让的,按其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转让自用满2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对出售自有唯一住房的,并在现住房出售后2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应缴纳个人所得税,视其重新购房的价值可全部或部分予以免税。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