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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2011年第1号

日期:2011-08-09 15:34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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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办法》已经2011314日商务部第4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715日起施行。《对外援助物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商务部2006年第5号令)同时废止。

部长 陈德铭
二〇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