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低保”“五保”同步提标
日期:2011-03-29 10:53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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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低保”“五保”同步提标
据2011年3月23日蛄峡日报》消息:22日,记者从市民政部门获悉,今年,我市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同步提高救助标准,农村低保对象年人均增长120元/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年人均增长300元/人。
根据鄂民政发〔2011〕5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1月起,我市按人月均10元的标准提高农村低保对象补助水平,提高补助标准所需资金从各县(市)农村低保结余资金中解决。目前我市共有农村低保对象76583户、144702人,月人均补助66.80元。
同时,从2011年起,我市将按人年平300元标准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集中和分散供养对象年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2100元和1600元。提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财政补助标准所需资金由省和县(市)财政各担50%。各地新增五保对象的供养资金,由地方人民政府安排资金解决。提标后,我市13503名农村五保对象将从中受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