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出台普高国家助学金办法
日期:2011-03-29 11:0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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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出台普高国家助学金办法
据2011年3月29日《三峡日报》消息:昨日,记者获悉,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全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办法,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都可以获得1000元和2000元两档标准的资助,其中对特困生执行2000元标准。助学金资助面控制在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目前,我市有高中在校生6.5万人,这就意味着全市1.3万名高中生可获助学金。
据介绍,资助对象包括就读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困难生。申请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农村、城镇低保户家庭学生;孤儿、烈士及残疾人家庭学生;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费的学生;家庭直系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学生;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凡申请资助的学生要根据各自不同情况,提供特困证、低保证、烈士证等相应证明。助学金由学生本人于每学年秋季开学后申报,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按学期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