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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已提高

日期:2011-06-30 09:11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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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已提高
 
    据《三峡日报》和《三峡商报》2011年6月30日消息:记者昨日从市养老保险处获悉,根据中组部、财政部和人社部通知要求,从今年起,提高离休干部生活补贴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具体标准为: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3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离休费;
    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离休干部此次也被纳入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具体为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离休费。
    据了解,我市城区共有497名离休老干部受惠,其中企业离休干部428名事业单位离休干部69名,共计发放生活补贴90.2万元。6月30日,增发部分已随7月份工资全部发放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