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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城镇职工二次医疗补助标准已出炉

日期:2011-12-09 09:1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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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城镇职工
二次医疗补助标准已出炉
 
    据2011年12月7日《三峡商报》消息:昨日记者从宜昌市医疗保险管理处获悉,2011年度我市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下月正式启动,申请标准正式出炉。
    据悉,2011年度我市城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二次补助申报时间为2012年1月—2月。凡是2011年城区城镇职工全年住院医疗费和慢性病(大病门诊)医疗费符合医保政策的自付费用超过11335以上的部分,可申报二次补助。
    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向所在单位或社区同时提交相关资料:(1)个人书面申请;(2)本人社会保障卡;(3)身份证复印件;(4)上年度所有住院及慢性病(大病)门诊发票原件(已在市医疗保险管理处办理报销手续的人员可提供发票复印件);(5)住院结算单;(6)慢性门诊清单;(7)本地开户存折账户等。
    由单位或社区将相关资料收齐汇总后一并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