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城区低保标准提高至月380元
日期:2012-05-14 10:2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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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城区低保
标准提高至月380元
据2012年5月10日《三峡商报》消息: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经市人民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我市决定从2012年5月1日起,将宜昌城区(不含夷陵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335元提高至380元。
自去年4月我市城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提标以来,城区各类居民基本消费品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有较大攀升,因物价上涨造成城市低保对象生活水平相对降低,同时也给部分城市低保边缘群众生活带来了更大的困难。因此,自2011年12月1日起,我市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也由750元/月提高到了900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