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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做好地方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7-29 16:2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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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2011年商务工作要点》,指导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商务部于2011年5月19日印发《商务部关于做好地方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通知》指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提高对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的认识

    产业损害预警机制通过贸易变动情况监测,分析其对国内产业的影响,及时发布相关预警信息,服务于政策制定、产业发展和企业决策。产业安全数据库是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的重要手段,涵盖贸易、产业、企业、专家、国外产业等五大数据源数据。建设中国产业安全数据库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发挥好产业安全数据库功能,在应对贸易摩擦、维护产业利益方面具有重要的现实作用。

    开展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联系本地区产业和重点企业的纽带。通过地区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本地区重点产业发展、区域产业布局和产业竞争力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通过产业安全数据库共建共享机制,可了解全国产业状况,并对本地和全国产业数据进行分析对比,衡量本地区产业发展状况,有针对性解决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产业安全指南网地方子站,发布地方产业安全信息,服务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维护本地区产业安全。

    二、《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建设产业安全数据库的重点工作

    (一)扩大直报监测企业数量。

    确定产业安全数据库重点直报监测企业样本,建立联系制度,增强入库企业代表性。要在扩大现有监测企业规模的基础上,依托行业协会,继续做好本地区监测企业甄别和筛选工作,未达到本地区监测数量指标要求的地方要加大工作力度,达到本地区监测企业数量目标。要加强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本地区监测企业数据上报率,满足对直报监测企业数据上报的入库要求。

    (二)提高直报数据质量。

    要安排专门机构或专人从事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对直报监测企业的数据报送工作进行催报和审核,提高报送数据质量,并根据相关规定保守监测企业商业秘密。直报监测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产业损害预警统计报表制度》要求,认真、准确、及时报送产业安全数据;被监测产品应是直报监测企业重点生产的产品,数据来源为企业真实数据,不得瞒报、拒报。

    (三)加强数据分析,发布预警报告。

    充分利用产业安全数据库的共享资源,加强对本地区的企业直报数据分析,优化本地产业损害预警模型,不断提高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针对性。把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与产业损害预警工作结合起来,通过预警监测分析,及时发现本地区产业存在的问题和国外不公平贸易对产业的影响情况。每季度根据预警监测情况、影响本地区产业安全问题等撰写产业损害预警报告,并择机发布。

    (四)服务于决策支持。

    确定本地区重点监测敏感产业及产品,加强与所在地区行业中介机构联系,组织专家,开展相关产业和产品的产业损害预警分析。通过联系重点企业,掌握第一手材料,并与其他地区和相关行业的监测信息共建共享,及时发现产业经济运行中影响产业安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上报日常监测数据和信息、预警信息、产业分析报告、产业损害预警报告、产业竞争力报告等多种形式,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为本地区产业发展服务。

    (五)发挥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用。

    加快建立和完善本地区产业安全信息发布体系,建设和完善产业安全指南网地方子站,利用地方子站及时发布预警监测信息,积极引导企业规避风险,引导产业平稳发展,维护产业安全,为产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六)做好对直报监测企业的培训和服务。

    抓好本地区的直报监测企业的培训和服务,提高监测企业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和积极性。做好对直报监测企业的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产业损害预警统计报表制度》和数据直报流程,指导监测企业按报表制度的要求,准确、完整、及时地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做好对直报监测企业服务工作,及时反映和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通过中国产业安全指南网、《产业安全信息参考》等载体为监测企业提供信息服务,简化产业安全数据库报送程序。

    三、《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考核

    (一)高度重视产业安全数据库工作。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列入日常  议事工作。主要领导要常抓常管,要指定专人负责。具体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要熟悉相关工作。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好产业安全数据直报系统等网络平台,做好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的相关工作。要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支持,在地方年度财政预算中力争安排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与维护专项资金。

    (二)保证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连续性,实现顺利交接。工作分工有调整的,要做好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的交接,交接工作要做到:保证已有数据库完整、工作资料完备、工作渠道畅通及工作经费全部核算结转,运行不能停顿,保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加强绩效考核与监督检查。商务部将根据《预警机制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加强对地方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量化绩效考核,定期发布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情况通报。每年对各地在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或个人进行表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完善本地区考核办法,对报送信息及时、准确的直报监测企业应予以表扬,并在信息服务、政策扶持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未按《产业损害预警统计报表制度》报送信息的直报监测企业,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通报。

    (四)及时上报有关工作情况。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定期对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进展情况评估,并将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每年对本地区产业安全数据库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要报送商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