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
2011年春节、“两会”即将来临。为保障市场供应,维护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使全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宁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以及商务部《关于印发<保障今冬明春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工作方案>的通知》(商办运函〔2010〕1505号)和《关于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0〕972号)要求,做好预案准备、货源落实、渠道建立、企业组织、品种排查等重点工作。要加强对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节日市场供应领导小组,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针对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天气,制定专项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市场供应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精心组织货源,保障市场供应
把握春节期间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积极开展产销衔接会、购销洽谈会、网上交易会等活动,备足节日食品和用品,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建立健全蔬菜、猪肉、食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地方储备制度,增加储备品种,扩大储备规模,根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组织投放。采取组织物美价廉商品销售专场、增加超市特价商品等措施保障城镇低收入群体的消费需求。
三、疏通供应渠道,提高反应速度
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依托配送中心、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农贸市场、社区商店,增加应急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数量,强化快速反应机制,建立春节和“两会”期间投放网点24小时值班制度。引导企业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年货直销业务,加强农产品电子商务配送网络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调运机制,充分利用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运输困难,确保应急商品运输渠道畅通。
四、发挥企业作用,维护市场稳定
进一步加强骨干企业队伍建设,建立健全运行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骨干企业在保障春节和“两会”期间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市场调控需要,指导企业增加商品供应,发挥龙头企业流通骨干作用。加强对储备商品承储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
五、加大促销力度,努力扩大消费
抓住春节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购物节、美食节、年货展等各类促消费活动。组织引导流通企业营造节日气氛,美化消费环境,改进服务质量。组织超市、商场等大型零售企业,设立年货销售专区专柜,方便消费者购买。联合文化、体育、旅游等部门,拓展消费空间,培育新的消费热点。认真落实《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加大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和酒类流通随附单追溯制度的力度,配合、协同有关部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放心。
六、加强市场监测,做好信息报送
按照商务部要求,2011年1月24日-2月11日启动生活必需品日报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重点零售、餐饮企业于2011年2月8日上午10点前,通过重点流通企业监测系统报送2月2日-7日市场销售情况。同时,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市场一线,实地了解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需情况,及时上报价格大幅波动、脱销断档等市场异常情况。总结春节7天假期市场销售特点、亮点,及生活必需品价格、供求变化情况,并于2月8日下午3点前将春节假期市场分析材料报省商务厅(市场运行与商贸服务处),联系电话:027-85786247,传真:85710937,电子邮件:lhn1967@qq.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