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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诉求受理范围公告

日期:2007-11-20 16:00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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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更好的开展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诉求回复工作 ,方便人民群众进行网上诉求,根据省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人民群众网上诉求回复工作的通知》(鄂财编办发[2007]10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宜昌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上诉求受理范围进行公告:
   1、应予受理的群众诉求范围
对财政、编制部门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对财政、编制部门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申诉及请求;
需要财政、编制部门按职责处理的有关事宜;
对财政、编制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咨询;
对财政、编制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政行为等方面的投诉、举报。
2、不予受理的范围
向财政、财政编制部门提出行政许可、登记、备案等事宜;
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事项;
各种涉及涉密的内容、无实际意义的内容、恶意攻击性的内容、商业性质的内容等;
需向诉求人求证而无法与诉求人取得联系的;
其他不属于财政、编制管理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