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6-03 10:22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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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
按照《省商务厅关于启动全省引进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的通知》(鄂商规[2008]8号)要求,为了掌握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的工作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决定启动全市引进省外资金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上报内容
统计工作暂以各县、市、区为填报单位,填报《湖北省引进省外资金统计汇总表》并附有关资料。上报的具体内容包括:
(一)《湖北省引进省外资金统计汇总表》(分本月和本年度累计)及当月简要统计说明(见附件);
(二)季度及年度统计分析报告;
(三)随时上报引进省外资金投资总额过亿元项目的进展情况。
二、统计报送方式
自2008年6月起,各县市区按本通知要求,于每月2日前(节假日不顺延)填报上一个月的《湖北省引进省外资金统计汇总表》并附有关资料,由分管局领导审核、签章后,传真至市商务局规划财务科,并同时通过电子邮件上报电子文本(汇总表以EXCEL格式,统计说明、分析报告等以WORD格式)。
三、其它有关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并于6月4日前将负责科室、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报市商务局规划财务科。
(二)请在省商务厅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湖北省引进省外资金统计汇总表》(分本月和本年累计列示)。
(三)各县市区在开展此项统计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市商务局规划财务科联系。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