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严肃学习实践活动纪律的通知
日期:2009-03-30 13:32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1阅读量:
市商务局党组关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活动期间严肃学习实践活动纪律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端正学风,确保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经局党组研究,现就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当学习表率。党员领导干部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对象,党员领导干部能否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效有着重要影响。局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投入到学习实践活动中来,并在活动中坚持做到“八个带头”,即带头深入学习、带头写心得体会文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撰写调研报告、带头解放思想、带头分析检查、带头撰写分析检查报告、带头整改落实,不得以工作或其他借口不参加学习实践活动。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学习实践活动期间原则上不安排长时间外出,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各单位要按照市委要求和本局安排部署,扎实抓好各项活动,严肃考勤纪律,做好考勤记录。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要事先请假,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局党员领导干部、各科室负责人和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需报经局主要负责人徐炜同志同意;局机关其他党员干部、局属各单位其他班子成员请假需报经局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新民同志同意。除局安排的公务外出活动外,党员请假不论时间长短,都必须填写请假条,休假完毕及时销假。凡无请假条、无领导签署同意意见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三、严格会场纪律。活动期间,各类会议较多,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广大党员干部要按要求认真参加会议。会场内,不得迟到早退,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情,手机一律关闭或调为振动状态,严禁高声接听电话。
四、每一名党员干部要按照市委要求和局安排部署,写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并按要求按时按质上交有关材料,完成好各项学习培训和活动任务,任何人都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完成、不上交有关材料。
五、对无故缺勤的、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以及不遵守会议纪律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凡不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未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的,不遵守会议纪律的,违反一次,给予口头批评;违反两次,予以警告,并责成写出书面检查;违反三次,予以通报批评,取消年度评先资格。
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检查和考核,要认真做好各项集中学习活动的考勤,监督检查党员干部学习笔记、调研报告等,并定期不定期对开展活动考勤情况、完成各项任务情况予以通报。对因特殊情况缺课的,要组织补课;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提出批评,并责令其限期纠正。
二○○九年三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