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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领导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

日期:2007-08-03 11:2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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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炜职责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对商务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认真抓好“四项纪律、八项要求”的落实,重点抓好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局属企业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负责召开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并切实保证质量。同时,每年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不定期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要求。
    4、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本局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5、认真抓好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的落实,尤其要抓好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三不”要求的落实。
    6、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的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对重要信访件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做到亲自过问、及时指导,搞好重要环节的组织协调。
    7、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把关,严防不廉洁、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干部进入领导班子。
    8、坚持从严治标,着力治本,深入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各项重大改革,使商务经济发展与预防腐败协调一致。
    9、定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督促抓好商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10、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二、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久顺职责
    1、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单位领导班子及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外贸外经等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履行好党内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年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不定期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要求。
    4、加强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加强行风建设的预防性措施,并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带头廉洁自律;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喜洋职责
    1、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正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机关行政管理等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年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不定期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要求。
    4、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源头治腐工作的要求,重点抓好政务公开、领导干部公务接待等有关规定的落实,加强机关政风建设。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四、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文金职责
    1、协助局党组抓好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正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内贸流通等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年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不定期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要求。
    4、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加强行风建设的预防性措施,并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汪小波职责
    1、协助局党组抓好分管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对分管部门正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外资审批、口岸管理等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3、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年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不定期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要求。
    4、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所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状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中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组织制定加强行风建设的预防性措施,并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六、局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陈新民职责
    1、协助局党组书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抓好全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协助局党组书记建立健全各级干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对局纪检监察部门和分管部门正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领导责任,对本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直接领导责任。
    2、加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状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群众关心、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除参加所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外,每年参加一个以上下一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了解情况。不定期与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谈话,了解有关情况,并提出廉政勤政要求。
    4、协助局党组书记加强对市管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和监督;领导、参与市直商务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检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建议;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认真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大案要案的查处和纠正不正之风工作以及治理奢侈浪费工作,保证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
    5、加强商务局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了解、掌握纪检监察队伍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秉公执纪,依法依纪办案、监督、检查,切实解决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提高队伍素质。
    6、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
 
    七、工会主任刘义职责
    1、协助局领导班子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落实。
    2、定期或不定期地调查、分析、研究协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对局属各单位开展企务公开、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有针对性地提出、制定整改措施,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及时解决群众关心的、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向局党组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履行党内监督职责。深入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好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参加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4、严格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教育和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严重违法违纪和不廉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