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政风行风建设十项措施
日期:2007-08-17 08:22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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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行商务政风行风监督员监督制度。在全市聘请商务政风行风监督员,对商务系统政风行风进行监督。市商务局将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热情接待来我局咨询办事及来宜发展的中外投资者或项目中介人,向他们耐心、详细介绍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招商项目和优惠政策,提供详细的项目资料,安排落实外商与项目单位洽谈。对有关询问我市外贸、外经及招商项目、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的来函、来电逐一登记,并做到件件有回复。对所有来函来电均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实行审批承诺限时办结制。对前来咨询的办事人员一次讲清办理事项所需提交的文件清单和办事流程,提供必要的程序指南和参考文本;对报送的各类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之处一一提出并列明修改意见;对报送的合格申报材料,严格按承诺时限完成相应手续。
五、实行局机关干部亮牌上岗制度。将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处室名称等内容展示在自己办公桌上,方便群众监督。
六、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在市商务局办公楼一楼设办事线路图和标识牌,在二楼楼厅设服务承诺和办事程序公示栏,推行办事程序明白卡,将市商务局的机构职能、审批事项、办事程序、廉政纪律等政务内容通过局网站和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方便群众查阅和监督。
七、实行主动征求意见和听取批评制度。市商务局将采取下基层听取意见、请上来听取批评、发函征求意见等方式方法,定期或不定期地主动征求市、县党委、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市民群众意见,以便及时改进工作。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中,市商务局领导分别带队到基层召开有各方面人士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协调处理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和群众来信来访,在7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和群众反馈处理结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八、实行商务系统上下相互暗访评议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方式检查县(市、区)经济商务局(商务局)的工作,县(市、区)商务部门也可以对市商务局各科室的工作进行暗访,重点是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资金下拨、工作责任、服务态度、办事效率等方面,看是否做到依法行政、规范审批和待人接物方面是否做到“五个一”(一接电话问好,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请座,一杯茶水贴心,一句好话送行)。
九、实行热线电话和网上举报制度。市商务局对全社会公布三部行风评议热线电话,即0717—6445613、6446921、6446693;并在本局网站上开辟举报专栏,欢迎社会各界群众举报商务系统政风行风问题,以便认真整改。
十、实行公开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制度。对群众举报经过市商务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查证核实,对相关责任人将做出一次警告、二次待岗、三次下岗以及纪律处分和责任追究。并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公开处理,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示,达到惩处违法违纪者,教育广大商务干部职工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