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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关于认真做好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8-03-20 08:2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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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商务局(商务局)、屠管办:
  根据国家商务部(商运发[2008]19号)文件精神和省商务厅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商务局决定,从现在起到三月底,在我市全面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 全面落实生猪屠宰“回头看”
  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在进一步巩固专项整治成果,强化屠宰管理基础的前提下,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的要求,认真开展生猪屠宰“回头看”工作,做到思想不放松、管理不松懈,确保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维护生猪屠宰管理秩序的健康与稳定。
   二、巩固成果,切实做到“五个强化”
  “回头看”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以进一步建立健全生猪屠宰管理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为重点,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
  一是建立和完善包括生猪进厂验收、购销台帐、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在内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记录清晰、衔接到位,确保肉品质量的可追溯性。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定点屠宰企业(屠宰点)的监管。继续推行肉品质量承诺,强化屠宰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质量意识、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倡导企业认真履行社会责任,引导、促进屠宰企业发展。三是继续强化对私屠滥宰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机制,坚持打、防结合,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举报一起,落实一起,继续对私屠滥宰保持高压态势,确保上市肉品的质量安全。四是要进一步强化监督和检查,充分利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资源和平台,在对照“回头看”的具体内容,对辖区猪肉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逐条进行复查,找出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规范企业行为,切实防止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工作出现反复。五是要进一步强化舆论宣传,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引导消费者健康消费、科学消费,争取社会各方面对屠宰管理工作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屠宰管理氛围。
  三、认真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监测信息工作
  为了准确了解生猪等畜禽屠宰加工和肉品流通环节中的相关信息,在开展猪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商务部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报表制度»,并以商运发 [2007]489号文印发各地填报,该报表制度是本行业唯一的一份法定统计报表制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在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的活动中,切实按照文件要求指导、督促有关企 业和单位,及时、准确、连续、系统、完整地报送统计监测信息,杜绝错报、漏报等问题发生。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回头看”工作取得成效
  商务部和省商务厅开展“回头看”活动是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和深化,是进一步夯实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基础的重要举措。各地要切实按照商务部《通知》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借助专项整治行动建立起来的工作平台和协作机制,大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强化督促检查,继续优化屠宰管理,确保我市“回头看”工作取得实效,进一步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回头看”工作结束后,各地请于4月1日前将工作情况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报市屠管办。市商务局屠管办将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地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
  地  址:宜昌市西陵一路90号
  联系人:李万富、李慧芳
  联系电话:6443569
  传真电话:6469710(12312)
  邮  箱:swjtgb@163.com、yczgb12312@163.com
 
  特此通知。
                                                                                 二00八年三月十九日
 
附:商务部关于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