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整规办转发商务部、工商总局关于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
日期:2008-06-20 16:4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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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整规办:
6月4日,商务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出了《关于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的明传电报,现转发给你们。请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报我办。
联系人:刁桂英、李慧芳
联系电话:6443569、6469710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八日
商务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
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
四川及周边地区发生地震灾害以后,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保障了市场供应,维护了市场稳定;广大零售商从大局出发,积极捐款捐物支援灾区,为抗震救灾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近期少数零售商利用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灾区重建、踊跃捐款捐物的时机,假借“抗震救灾”、“为灾区人民祈福”等名义,搞虚假宣传,违法违规开展商品促销活动。这些行为既干扰了抗震救灾工作,影响了人民群众奉献爱心的热情,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流通企业的形象。为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规定,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假借抗震救灾名义开展促销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迅速组织专项检查。对于假借“抗震救灾”名义,进行虚假宣传、虚构赈灾募捐事由、虚假打折、虚假促销等欺诈活动,骗取钱财、坑害广大消费者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二、督促商家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积极整改,整改结果及时报当地商务主管部门。
三、规范“义卖募捐”、“按比例捐赠营业额”等行为。对于已发生的,要督促商家按程序转交募捐款物,并公布于众。涉嫌违法违规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四、要加大对违法违规促销行为的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教育和提醒广大消费者通过正规渠道表达爱心。
五、要切实负起责任,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实,重大情况要及时报送商务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