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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落实《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关于严格加强散装酒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日期:2009-03-30 15:03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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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经济商务)局: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省酒类专卖局《关于加强散装酒流通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要求,切实加强散装酒的管理,现将有关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对正在销售的散装酒一律实行封存,在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前,不得销售。
    二、各地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对没有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和散装白酒小作坊,一律不得办理备案登记,不得发放酒类经营随附单。
    三、所有销售的散装白酒,必须实行固定点销售,禁止流通销售,盛酒容器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在容器上张贴标签。
    四、散装白酒必须有产品质量认定书或检测报告。
    五、对销售散装白酒的商店、酒店一律登记造册。
    六、请各地从省酒类专卖局网站www.hbjiu.com下载紧急通知。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