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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纪委发出通知严明纪律严禁机关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

日期:2009-07-15 16:32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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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市纪委发出通知,严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规参加营业性娱乐活动。
      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今年5月10日,巴东县野三关镇发生一起党员干部违规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玩乐、酿成人员伤亡、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年”活动,把加强党员干部生活作风建设作为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来抓。
      通知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作风建设相关要求,禁止违规参加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自觉做到“四不准一严禁”的纪律要求。即: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下基层和执行公务活动期间,参加下级、下属单位或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在公务接待中,为上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安排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准借“招商”“亲商”名义或节日庆典之机参加各种营业性娱乐活动;严禁出入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洗浴桑拿中心等娱乐场所接受各种色情服务。
      对于顶风违纪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并选择典型案例及时进行党内通报和媒体公开曝光。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不力,致使党员干部生活作风方面出现严重违规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