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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行政服务廉政承诺书》的通知

日期:2010-01-28 08:1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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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发〔2010〕14号
 
 
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
行政服务廉政承诺书》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贸促会):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商务行政服务工作水平,加强商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宜昌市商务局行政服务廉政承诺书》,并在三峡宜昌商务网站上公布。请你们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自觉遵照执行并加强监督。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宜昌市商务局行政服务廉政承诺书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商务发展环境,提高商务行政服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商务领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纪委关于印发《湖北省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暂行办法》的要求,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八个方面良好作风”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断强化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严格执行以下“九不”廉政承诺:
      一、不利用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商务促进发展资金评审等行政服务上的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二、不违规使用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商务促进发展资金评审等工作的专项资金。
      三、不利用招商引资、行政审批、商务促进发展资金评审等工作职权为特定关系人谋取非法利益。
      四、不收受服务对象的礼金、礼物、有价证券、土特产品和贵重纪念品,或以节日给上级拜年为名送钱送物,跑官要官。
      五、不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请吃、高消费娱乐、旅游和带彩打牌等活动。
      六、不利用婚丧嫁娶、子女就业、上大学、出国、节假日等喜庆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馈赠和借机敛财。
      七、不私驾公车或借用服务对象的公车办私事。
      八、不找服务对象报销费用。
      九、不准放任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从事违纪违法活动。
      以上承诺在我局《三峡宜昌商务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监督。
      投诉举报网址:宜昌市商务局《三峡宜昌商务网》投诉举报栏。
      电话:6444410。
 
 
 
 
 
 
 
 
 
 
 
 
 
 
 
主题词:商务  行政服务  廉政承诺  制度  通知
抄报:省商务厅、市委办、市政府办、市纪委、市监察局、
市直机关工委
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0年1月26日印发
 
共印2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