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09-19 17:5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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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发〔2010〕70号
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2010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宜昌市商务局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宜昌市商务局2010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鄂办发[2010]64号文件精神和宜昌市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现制定全市商务系统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发展的中心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以优化商务发展环境为重点,推进政风行风建设,为构建和谐商务、促进全市商务经济科学发展提供有利保障。
二、评议对象
根据市纠风办文件要求,按照职能性质接近,以主要职能为主的原则,全市73个具有经济和社会管理、行政执法、公用服务职能部门和行业分三类列为评议对象,商务部门划入市经济和社会管理类参加民主评议。市商务局机关及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行评工作由市商务局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并负责对全市商务系统民主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汇总、分析、报告。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好本地本单位的民主评议工作,同时接受省商务厅、市商务局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评议内容
商务部门评议内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与政风行风建设的重点任务相结合,与切实解决影响商务经济科学发展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着重对全市商务部门优化发展环境情况进行评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促进发展方面。是否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扩内需、促发展,把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制定具体措施,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商务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取得新的明显成效。
(二)执行力建设方面。是否具有全局意识和大局观念,执行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雷厉风行,按时完成商务经济年度工作目标;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依法行政、依法经营、诚实守信,有无损害群众利益和发展环境的问题。
(三)公开透明方面。是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容易滋生腐败的领域和环节,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服务和效率方面。是否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改进工作作风,积极为企业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有无“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问题。
(五)反腐倡廉建设方面。是否建立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围绕“十个全覆盖”深化治本抓源头工作;是否实行目标量化考核,着力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时完成反腐败各项任务。
(六)问题整改方面。是否畅通投诉渠道,对群众投诉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反馈;是否建立健全整改问题的各项制度,取得明显效果。
四、评议方式和步骤
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级商务部门要开门征求意见、欢迎群众监督、认真接受评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加大自查自纠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整个评议工作从9月份开始到12月份基本结束,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9月份)
1、层层发动、加强宣传、统一认识。9月17日召开全市商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各级商务部门要按照会议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加强领导、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要按照上级部门和当地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制定方案,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专班到位、责任落实到位、查找问题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实施方案和意见于9月25日前报宜昌市商务局行评办。
3、广开言路、诚恳纳谏、边查边改。要通过当地行风热线广播、网络、宣传专栏等形式向社会作出政风行风建设公开承诺;通过网络、举报电话、信函等方式上门征求对本部门、本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针对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力戒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要做到“三个结合”,即学查结合、边学边查;查改结合、边查边改;纠建结合、边纠边立。
4、市局及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要聘请行评监督员,明确监督任务,严明监督纪律,帮助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大整改落实力度,切实做好督查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10月份)
1、各参评单位要对照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意见建议,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认真进行整改。
2、市商务局行评办将组织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了解参评单位的整改情况,形成督导报告。
3、要注重查处评议中发现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并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责任追究。
(三)集中测评阶段(11月份)
1、组织开展社会问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表将由宜昌市纠风办设计印制、各县市区纠风办按照比例发放。问卷调查主体范围有:各级党代表、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企业法人代表和职工代表、个体业主以及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乡镇街道的工作人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等。问卷调查采取统一组织、现场填表的办法。
2、市纠风办、各县市区纠风办将分别组织辖区内企业法人代表和个体业主,对优化发展环境情况进行专项测评。
3、日常检查考核。由各级纠风办根据各参评单位对各级政风行风热线和各级纠风办日常受理的群众投诉的办理情况,及各级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四)考核总结阶段。(12月中旬)
12月中旬,宜昌市纠风办将召开全市201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公布评议结果。全市商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大会初步定于12月上旬召开,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信息商务局)行评办请务必于12月5日前将本单位参与本县市区的评议结果和工作总结上报宜昌市商务局行评办(监察室)。全市商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由宜昌市商务局行评办按要求汇总情况、拟写总结报告,分别上报省商务厅和宜昌市纠风办。
五、民主评议计分方法和评议结果运用
根据省商务厅和市纠风办的统一要求,评议采取百分制,由社会问卷调查结果、日常检查考核结果两部分构成。社会问卷调查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四种情况,前三种情况分别赋1、0.8、0.4分,不了解不赋分(不计入总得票数)。日常检查考核根据政风行风热线上线和办件情况、民主评议工作开展情况及各项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情况,对参评单位进行测评。具体评分标准执行宜昌市纠风办制定的评分细则。
各级商务部门的民主评议结果,将由各级纠风办以书面形式向当地党委、政府、纠风办和参评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抄报同级党委组织部。对每类排序前3位的,授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每类排序末位且评议得分低于75分的,对其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宜昌市纠风办将依据评议结果,对综合评议排名前20位的进行通报表彰,对综合评议排名最后3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宜昌市商务局将依据参评单位在当地综合评议的排名情况,对全市商务部门参评单位的综合评议情况进行排序,对当地综合评议排名前3位的进行通报表彰,最后3位的进行通报批评。
六、几点要点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商务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抓好抓实。经研究,成立宜昌市商务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徐炜同志担任,党组各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长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由监察室、人事科、办公室、法规科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陈新民同志兼任,副主任由潘俊、周东、傅宏、许峰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宣传报导组、后勤保障组、督导检查组,行评办设在局监察室。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行评工作的领导。行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加强全市商务系统行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把握评议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评议工作健康、有序、有效进行。宜昌市商务局行评领导小组在重点抓好自身评议工作的同时,组织评议督查员,加强对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民主评议工作的督导检查工作,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评议氛围。各参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三峡宜昌商务网的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公开程序、评议办法和服务承诺;要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
(三)规范程序,确保评议结果真实可信。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按照统一评价方式操作,确保评议过程规范有序,评议结果公平公正。要与时俱进,注重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以服务大局、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主导的责任机制,继续深化以“解难快车”为载体的服务联动机制,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以落实惩防体系为核心的长效机制。
(四)求真务实,认真解决商务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转变职能、改进作风、关注民生为重点,加快推进城区菜市场建设改造工程、“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惠民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家政服务工程”和“放心肉”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加强商务流通领域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认真履行商务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着力解决商务领域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以良好的作风优化商务发展环境。
(五)严明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在评议活动中,各级参评单位及行业、评议督查员要严格遵守评议纪律。对违反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对参评部门和行业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市纠风办将直接对参评部门或单位确定为“不合格”单位,并对其领导给予诫勉谈话。评议督查员违反规定的,一律取消评议督查员资格,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主题词: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民主评议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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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湖北省商务厅、宜昌市纠风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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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