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党组关于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日期:2010-12-24 09:45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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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党〔2010〕42号
宜昌市商务局党组关于
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党组织、机关各科室(贸促会、商务执法支队):
2011年元旦、春节将至。为加强“两节”期间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现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扎实开展节日廉政教育,营造清正廉洁氛围。“两节”期间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期,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针对“两节”期间奢侈浪费、收送礼品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湖北省《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收受和赠送“红包”的处理规定》和市直机关工委《市直机关礼品、礼金上缴登记管理规定》等文件,采取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重温纪律和规定,大力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用党纪国法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纪律规定,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市商务局廉政建设要求,自觉遵守“六不准”规定。一是不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二是不准参加赌博和打牌“带彩”。三是不准利用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或以节日给上级拜年为名送钱送物,跑官要官。四是不准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不准用公款从事高档次消费、旅游和娱乐活动。五是不准放任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从事违纪违法活动。六是不准违犯财经纪律,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乱发钱物。
三、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元旦、春节市场稳定。要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要求,专门制发通知,督促各级商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生活必需品的物资储备,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肉、蛋、禽、蔬菜、食用油等人民生活必需品市场保障和供应安全。要加强对节日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加大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确保肉食品安全。
四、积极开展“发展民生商务、情暖弱势群体” 为载体的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以“利用商务资源,配合志能激发,关爱弱势群体,深化创先争优”为主要内容,通过与志能班学员结对帮扶,在生活上关心,就业上引导,精神上鼓励,发展上帮助,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让弱势群体尽可能地享受到党的温暖,使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在立足本职岗位,带头服务群众中创先争优。要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落实好各项救助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困难职工群众、退离休老同志、困难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元旦、春节期间,由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组长陈新民同志任组长,局监察室主任潘俊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姜庆、王义君组成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督查组,通过专项巡视检查、群众信访举报等形式,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节日期间的举报电话:6445613、6444410、12312。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2011 元旦春节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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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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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0年12月23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