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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党组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日期:2011-12-29 09:10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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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党〔2011〕47号
 
 
 
市商务局党组关于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贸促会)、市商务执法支队: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节日廉政教育,营造清正廉洁氛围。“两节”期间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期,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针对“两节”期间奢侈浪费、收送礼品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重温纪律规定,早打招呼、及时提醒。积极倡导厉行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用党纪国法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
    二、严格执行《廉政准则》,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要求。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严格遵守宜昌市商务局廉政建设要求,自觉遵守“六不准”规定:一是不准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接受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礼品。二是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不准参与赌博和打牌“带彩”。四是不准利用婚丧嫁娶之机收钱敛财,或以节日给上级拜年为名送钱送物,跑官要官。五是不准私驾公车和公车私用。六是不准违犯财经纪律,严禁利用岁末年初突击花钱,乱发钱物。
    三、切实采取措施,保障元旦、春节市场稳定。要按照商务部的统一要求,专门制发通知,督促各级商务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生活必需品的物资储备,制定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方案,确保元旦、春节期间的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保障和供应安全。要加强对节日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加大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确保肉食品安全,营造安全、放心、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积极开展“万名干部进万村挖万塘”活动,促进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教育。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挖塘堰、强基础、惠民生”为主题,利用春节和春耕前后时间,深入基层、走访农户,倾听群众对修建当家水池或塘堰的意见和建议,开展“支农惠农行动”,落实专项资金,细化工作措施,帮助驻点村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切实改善驻点村农业生产条件,为促进驻点村各项事业发展打下坚实基础,使党员干部在活动中受到教育。要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困难问题,深入开展走访慰问等多种形式的送温暖活动,落实好各项救助制度,及时妥善解决困难职工群众、退离休老同志、困难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问题。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发现和就地化解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监督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带头廉洁自律,带头转变作风,带头接受监督。元旦、春节期间,由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组长毛明球同志任组长,局监察室主任潘俊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姜庆、王义君组成宜昌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巡视督查组,通过专项巡视检查、群众信访举报等形式,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者,一经查实,从严处理。节日期间的举报电话:6445613、6444410、12312。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2012  元旦春节  通知
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