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2-07-24 15:00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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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发〔2012〕67号
印发《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委、省政府关于
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
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机关各科室、贸促会、市商务执法支队:
经2012年7月23日党组会研究同意,现将《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省委、省政府关于损害
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
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
为深入了解《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纪律责任追究暂行规定》(鄂发[2005]21号,以下简称《暂行规定》)(见附件)颁布以来贯彻实施的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推动该《暂行规定》进一步贯彻执行,按照省、市纪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现结合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情况的调查研究,了解实施成效,总结经验、发现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对所收集到的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制定整改措施,狠抓督办落实。以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为契机,锻造调研队伍。
二、调研内容
(一)《暂行规定》实施的效果。
1、《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特别是适用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级商务部门对《暂行规定》的了解程度、对《暂行规定》实施情况的评价。
3、依据《暂行规定》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追究纪律责任的典型案件及其剖析。
(二)《暂行规定》的立法技术情况。
1、《暂行规定》中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情形设定是否全面、科学、明确,纪律责任追究方式设定是否合理,随着实践的发展有哪些内容需要修订。
2、《暂行规定》与其他相关规定有无矛盾的内容,有无不衔接的地方。
3、《暂行规定》体例和框架、条文和字句是否科学、规范。
(三)对《暂行规定》贯彻实施和修订完善的意见和建议。
三、调研范围
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
四、具体安排
立法调研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一) 工作启动阶段(2012年7月20至7月27日)。
1、制定工作方案。学习贯彻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商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召开局党组会。纪检组长传达贯彻省、市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印发市商务局《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方案,并于7月25日上报市纪委。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2年7月底至8月底)。
1、深入学习宣传。召开全局干部职工大会。组织学习《暂行规定》,动员部署《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扎实开展立法调研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2、广泛征求意见。一是采取召开城区外经贸和商贸流通及口岸企业座谈会形式,宣讲《暂行规定》,认真了解损害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征求企业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二是结合市商务局领导干部重点联系企业制度分工,深入基层走访调研,广泛听取基层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结合商务工作实际,研究整改措施,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大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纠正力度。
3、调研分析案例。对《暂行规定》实施以来查办的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纪律责任追究案件、信访和申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应《暂行规定》的实效性、可操作性、适应性和技术性进行分析,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2年9月上中旬)。
撰写调研报告。认真总结《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取得的主要经验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向上级领导提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撰写出本局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的调研报告。各县市区商务局的调研报告于2012年9月10日前报宜昌市商务局监察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成立以局长徐炜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机关各科室长任成员,纪检组长毛明球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局政策法规科王义君同志协助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二)抓好三个结合。把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融入反腐倡廉工作全局,贯穿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的各项工作中,与“三抓一促”活动相结合,与治庸问责工作相结合,与“全省商务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相结合,切实做到统筹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检查督办。将《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纳入局党组下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作为落实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检查考核,对发现开展《暂行规定》执行情况立法调研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主题词:经济发展环境 立法调研 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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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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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印发 |
共印1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