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1-11 11:2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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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发〔2013〕4号
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贸促会、商务执法支队:
2013年春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局实际,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廉政教育。元旦、春节期间是腐败现象的易发多发时期,要充分利用元旦、春节期间总结和部署工作的时机,针对“两节”期间奢侈浪费、收送礼品等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特点,组织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廉政党课教育,重温纪律规定,早打招呼、及时提醒,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
二、重申纪律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以各种名义利用岁末年初违规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和参与各种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私驾。严禁参与任何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参与赌博和违规“带彩”打牌活动。领导干部要切实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抵制各种不良风气。
三、保障市场稳定。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规定,为全市人民积极营造安全、放心、良好的消费环境。以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为主题,精心安排部署春节市场供应工作;制定防范低温雨雪天气及保障经营安全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肉、蛋、蔬菜、食用油等主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储备和市场运行监测工作;组织开展经营安全大检查和节前促销活动;加大生猪定点屠宰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行为,确保广大市民吃上“放心肉”。
四、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自己、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分管科室(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职责,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元旦、春节期间,由局党组成员、局纪检组组长毛明球同志任组长,局监察室主任潘俊、政策法规科副科长王义君三同志组成宜昌市商务局党风廉政建设督查组,公布举报电话:6445613、6444410。通过专项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对违反规定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进行问责追究。
二〇一三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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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市纪委、市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
省商务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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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