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3-10-25 17:43来源:宜昌市商务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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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市商务局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市贸促会、各商协会:
现将《市商务局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推动工作落实。
宜昌市商务局
2013年10月22日
市商务局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优化发展环境,切实加强对中介组织的监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根据宜昌市源头治腐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宜昌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宜源治领[2013]7号)要求,对所管理范围内的中介组织进行专项治理,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范围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宜昌市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坚持集中治理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全面规范市场中介组织执业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二)基本原则
谁主管、谁负责,以市场理念指导规范、清理、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加强对机关和主管科室的制度约束,促进市场中介组织依法、独立、自主执业。以解决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务求专项治理取得实效。
(三)治理范围
市商业联合会、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成品油协会、市烹饪协会、市美容美发协会、市国际商会、市贸易救济促进会。
(四)总体目标
根据我市统一安排、利用一年左右时间,解决我局中介社会组织设立不规范、管理不到等问题;排查整改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介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和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进一步完善中介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制度,初步建立制度规范、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进中介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排查整改突出问题
1.主管科室重点排查整改在办理准入、登记注册、年检中,强行指定服务和收费,将行政职能违规转交社会组织,行政审批前置中介等问题。履行监管职责的科室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不健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对违规违法执业行为纠正不及时的问题。主管科室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自查整改在中介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加班费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和报销个人费用,以及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2.中介社会组织重点排查整改违规违法接受委托授权实施认证、检验,借机关名义指定或变相指定服务,提供虚假信息、搞恶性竞争、强制交易、乱收费、设立“小金库”及侵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等问题。中介社会组织重点排查整改双法人登记,既行使机关职能,又从事有偿服务,强制服务对象购买或接受指定服务等问题。
3.中介社会组织重点排查整改与机关主管科室机构、人员、财务、职责不分,在民政部门和编制部门进行双重登记,强制发展会员、强行收取会费,乱收乱支、设立“小金库”,不设银行账户,违规使用票据,以及违反规定举办评比活动或提供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会、出国考察服务等问题。
各中介社会组织要实行分别自查和主管科室核查相结合,并在主管科室和商协会建立排查台账,重点排查整改2010年以来的情况。
(二)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1.取缔无执业资质,未经登记非法开展活动的中介组织。
2.查处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公权在中介社会组织谋取私利,索贿受贿等问题。
3.查处党员干部违规在中介社会组织中兼职、违规违纪领取报酬和报销个人费用、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三)推进脱钩改制
1.按照政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推进机关与所属中介组织机构分设、人员分开、职能分离、财务分账、办公场所分开,切断中介组织与机关的利益联系,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中介组织名称,不准以机关名义冠名,禁止以机关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禁止机关现职工作人员在中介组织兼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后接受中介组织聘任的行为,禁止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中介活动。
2.推进从事中介服务的事业单位脱钩改制。在机构编制管理部门登记的中介社会组织的事业单位,按照中央和市关于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完成改制任务。在清理规范基础上,对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将其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剥离市场中介业务;对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将其转为企业。
3.推进中介社会组织与局机关彻底脱钩。从事中介服务的社会组织不再挂靠机关及其下属单位,不再与机关合署办公,设立银行账户和独立建账,实行财务独立核算。社会组织双重登记的,对承担政府委托职能或赋予特定职能,按事业体制运行的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在民政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对不宜作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及时与主管单位脱钩,由机构编制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四)完善监督管理制度
1.清理中介社会组织管理办法,推进废、改、立工作。
2.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和发展,建立健全行业自律、行为规范和廉洁风险防控等制度。
3.推进市场中介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完善中介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强化主管科室和行业协会协调配合的日常监管机制建设,减少职责交叉,整合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三、步骤安排
专项治理活动从2013年10月开始,分四个阶段进行,至2014年6月基本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3年10月中旬)
组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宣传发动,部署治理工作,上报市商务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0月下旬至2014年2月)
各主管科室和商协会对照专项治理的重点内容及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制定整改方案,组织开展自我整改,发现纠正违规违纪问题,查找制度上的漏洞,制定完善制度的目标任务。自查整改方案和自我整改报告分别于2013年10月28日和11月30日前报局纪检组。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4年3月至7月)
组织开展检查、抽查和专项督查,发现和纠正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对重点问题进行专项督查,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完成中介业务从机关剥离、脱钩任务。有专项治理责任分工的领导小组成员,每月向局纪检组书面报送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4年8月至12月)
完成专项治理工作,完成各项制度建设任务,建立市场中介领域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向局纪检组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和制度成果,迎接市纪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徐炜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领导和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商务局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领导小组成员要准确把握剥离、脱钩改制中的政策界限,做好政策制定、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等工作;对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和局纪检组请示、报告;对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的,要重点督查和严肃批评,确保治理不走过场、工作不留死角;对工作任务拒不落实、掩盖问题或弄虚作假的,严格责任追究。
1.王亦武负责市商业联合会的专项治理工作。
2.庄乔负责市国际商会的专项治理工作。
3.高帆负责市成品油协会、市烹饪协会和市美容美发协会的专项治理工作。
4.许峰负责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专项治理工作。
5.吴圣金负责市贸易救济促进会的专项治理工作。
6.张勇负责机关干部在中介组织兼职、机构分设和人员分开等工作,联系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
7.刘宗刚负责对各中介组织的费用来源、资金流向和财务管理等环节进行检查审计,查有无违规违纪问题。
8.李泽锐负责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情况综合、材料撰写上报等工作。
附件
宜昌市商务局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徐 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望 蓉 副局长
杨子华 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毛明球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崔大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王亦武 副调研员
庄 乔 市贸促会专职副会长
高 帆 商贸流通运行科科长
吴圣金 外经和公平贸易科科长
许 峰 服务贸易与外资管理科科长
李泽锐 监察室主任
付 宏 办公室主任
张 勇 人事科科长
刘宗刚 规划财务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研究、检查督办、情况综合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李泽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