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1-01-10 16:21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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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经济商务)局: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商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现印发《宜昌市商务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市场秩序科 李万富
联系电话:6219226
电子邮箱:yczgb12312@163.com
二〇一一年一月六日
宜昌市商务局关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
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执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湖北省打击侵权知识产权和制销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商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加强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坚决遏制商务领域各类侵权行为,集中查处一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点案件,曝光一批违法违规经营企业,防止侵权、假冒伪劣商品流出国门;加快建立健全保护知识产权长效机制,强化企业诚信经营和依法维权意识,加强薄弱环节检查整改,提升商务执法监督和行业管理水平;切实将专项行动不断引向深入,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工作重点
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保护氛围。通过各种新闻媒介,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的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力度;积极向企业和社会公众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指导帮助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工作,进一步增强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做好我省集中整顿期间的整体宣传工作;以案说法,促进知识产权执法与宣传工作的紧密结合,扩大知识产权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尊重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以强化大宗进出口商品管理为重点,组织开展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密切与安琪、宜化、兴发集团等外贸出口企业的联系,强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对外贸易、利用外资、对外经济合作、境内外展会、国内贸易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海关、商检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口岸监管,加大对查实的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企业的处罚力度,情节严重的依法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尤其督促企业对程序设计、工业设计等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侵权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三)以商品集散地和各种重要展会为重点,组织开展商务领域侵权行为集中整治行动。与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落实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及管理者的保护知识产权主体责任。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配送商品管理,防止侵权商品进入流通领域并最终流向消费者。严格执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规范重要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四)加强部门合作,进一步加大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和依法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与行政的协调运行机制,明确案件移交标准;配合加强与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公安、海关等部门间的信息交流和协作配合,做好知识产权案件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对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及时移送处理。
(五)带头保护知识产权。在全市商务系统(局机关带头)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硬性规定全市商务系统从现在起必须带头使用和购买正版软件、图书、光盘等知识产权类产品;局机关将正版软件购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局机关政府采购时要严把知识产权关,对因工作需要且按程序申报购买正版产品的,机关及时给予报销,对使用盗版产品的要在商务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迅速整改。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宜昌市商务局打击商务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负责领导全市商务系统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推动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整治合力。加强与海关、工商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工作,形成打击外贸领域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合力。
(三)强化督导检查,提高工作实效。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落实专项行动各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组织力量进行明查暗访,加大整治活动推进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市商务局将适时对各县市区专项行动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重视舆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搞好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注重运用广播、电视、报纸和站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组织开展专项行动的重大意义,要重视发挥“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热线作用,认真做好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信息反馈。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全市商务部门组织相关企业认真学习研究有关文件,明确任务,摸清底数,精心部署,研究制定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对专项行动作出具体部署,由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考核奖惩,扎实有效推进集中专项行动。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日至2011年2月)。
按照本方案及各区县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1、把打击的重点放在轻工、机电行业,集中整治,重拳出击,形成高压态势,切实加大查处力度,集中查处一批侵犯他人外观专利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大案要案,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
2、要抓好宣传引导,努力在全社会形成“造假售假为耻、创新维权为荣”的浓厚氛围,为专项行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底)。
搞好总结,夯实基础,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成果。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对本地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3月底上报市商务局市场秩序科。
附件:宜昌市商务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宜昌市商务局打击侵犯知识产权
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徐 炜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陈新民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副组长:陈新民 市商务局纪检组长
苏 敏 市商务执法支队支队长
成 员:付 宏 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
高 帆 市商务局商贸科科长
魏玉军 市商务局口岸科科长
崔大江 市商务局外资科科长
王继中 市商务局外贸科科长
吴圣金 市商务局外经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秩序科,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秩序科科长苏敏兼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