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确保该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请严格按照宜商贸【2012】26号文件和姜增伟副部长在全国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及时汇报,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资格审核清理工作。这次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工作,完全以法律为依据,不符合条件的限期整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仍然保留,整改结束仍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缔。在企业自查、县(区)级审核、地(市)级审核和省级抽查复核四个步骤的工作中,坚持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相关责任人必须充分认识到自己承担的法律责任、行政责任、社会责任、历史责任和工作责任。
二是严格程序,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审核。截止目前,除了极少数屠宰企业未能开展好自查工作,各县(市、区)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自查工作已经基本完成。请各县(市、区)商务部门积极会同当地环保、农业等部门,严格对照标准,认真进行联合审核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提出整改意见,慎重填报附件7、附件8有关内容,按要求签名、盖章、提出审核意见。
三是准确上报,保证审核清理工作数据完整。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务必于2012年5月20日前完成联合审核工作,并将三部门对当地屠宰企业的联合审核材料原件2份(附件7、8)、审核清理结果汇总表2份(附件9、10、11)、本地审核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市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务执法支队)。在各县(市、区)审核清理的基础上,市商务局将联合市环保局、农业局于2012年5月下旬对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开展联合审核工作。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