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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8号 关于延长甲醇反倾销调查期限的公告

日期:2010-07-07 14:3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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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10年第38号 关于延长甲醇反倾销调查期限的公告
2010-06-23 17:04  文章来源:商务部公平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公告2010年第38号
【发布日期】2010-06-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09年6月24日,商务部正式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正常情况下,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6月24日。
  鉴于本案情况较为特殊和复杂,商务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26条的规定,决定将本案的调查期限延长6个月,即本案调查期限截止日为2010年12月24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