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0年节日市场供应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日期:2009-12-23 17:26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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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贸〔2009〕74号
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
2010年节日市场供应及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为了丰富节日市场,满足群众需求,确保消费安全,现就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及经营安全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商品供应,丰富节日市场。
随着国家拉动内需政策的稳步实施,市场消费已经出现逐步转好的积极信号,但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消费放缓的双重压力仍将对促进消费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高度重视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始终是各级商务部门促消费、保增长、重民生的重要任务。一是组织商品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商贸企业的政策引导,不断培育消费热点,繁荣节日市场。二是各企业要充分利用节日市场的有利商机,备足货源,确保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不出现断档脱销。三是结合“2010宜昌三峡情迎春购物季”,开展促销活动。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市商务局的统一部署,在迎春购物季期间,积极引导企业开展各项健康有益的促销活动,丰富促销内容,促进健康消费。
二、强化监管措施,确保经营安全。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和企业,在促进消费,保障供应的同时,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保障经营安全。一是安全责任制要落实到位。各企业要认真制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任务,实行专人负责。二是保证经营用电正常、消防设施完好和经营过道畅通,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查,消除可能影响经营安全的所有危险因素。三是实行风险评估。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对促销活动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预案和管理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要进行充分的评估与论证,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幸福吉祥的元旦春节。
三、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元旦、春节期间的信息监测工作要有所侧重。一是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对节日市场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肉类和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变化及价格波动实行动态监管,分析市场特点,反映突出问题,为指导企业经营,服务政府决策提供准确翔实的依据。二是继续做好样本企业的信息监测管理。市县两级信息监测样本企业要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准确及时上报企业信息。三是强化“黄金周”信息上报和购物季期间的销售统计工作。请县市区商务部门及有关企业按要求,将有关数据及信息报送市局内贸科(联系电话:6441582);购物季活动结束时报送市场销售分析和活动总结。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节日 市场供应 安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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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商务厅、市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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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9年12月23日印发 |
共印5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