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转发商务厅《商务部关于切实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0-12-08 15:14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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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贸[2010]90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各重点联系企业:
现将“省商务厅关于转发《商务部关于切实加强商贸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鄂商运[2010]6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吸取吉林春珲商业大厦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深刻教训, 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不发生重大事故,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请各地在近期联合相关部门认真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经营安全,并将检查结果报送市商务局商贸科。
特此通知
二0一0年十二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