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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 关于认真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的通知

日期:2010-12-24 14:15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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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2011年元旦、春节两大传统节日即将来临,丰富节日市场,满足群众需求,确保消费安全,是各级商务部门和流通企业近期的重要工作,也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扩大内需、拉动消费的具体措施。为切实做好节日市场供应,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积极备足商品货源,保障节日市场供应。
    今年以来,消费市场波动频繁,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对多年来稳定的市场供应秩序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当前,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坚持把促消费、保增长、重民生作为安排节日市场供应的要重要任务,放在供应工作的首位。一是备足货源。各级商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商贸企业的政策引导,要求企业针对节日市场特点,加大重要生活必需品的采购力度,必须备足30天经营性商品储备,确保不出现断档脱销。二是服务消费。各企业要把握节日市场的有利商机,充分发挥商品品种多、门类全的综合优势,丰富节日市场供应,满足群众消费需求。三是迎春促销。商务部门要认真做好重大促销活动备案管理,指导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各企业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在两节期间,引导市场消费,不断培育新的消费热点,积极推出各项健康有益的促销活动,丰富节日生活,促进市场消费。四是便民服务。各企业、特别是社区便民店要采取积极措施,改善服务条件和经营方式,对社区老年等社会群体主动做到送货上门,服务到家,解决社区群众的实际生活困难。
    二、强化安全意识,落实监管措施。
增强安全意识,保障经营安全,始终是各级商务部门和商贸企业的核心。一是商品安全。商务部门要指导企业全面建立食品进货管理制度,坚持“一照三证”的经营备案和商品溯源机制,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二是落实安全责任制。各企业要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层层落实任务,实行专人管理。三是保证设施设备完好。企业要加强对电路电器和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保证设施完好和经营过道畅通,对存在的隐患要及时排查,消除可能影响经营安全的所有危险。四是促销安全。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的意识,所有促销活动必须制定完备的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要进行充分的评估与论证,必要时应向所在地公安消防部门进行预案审批,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让广大市民过上一个吉祥和谐的新春佳节。
    三、加强市场监测,及时上报信息。
2010年消费价格指数始终高位徘徊,对今年春节市场供应可能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对此,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的信息监测工作。一是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对节日市场经营的粮食、食用油、肉类和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求变化及价格波动实行动态监管,将突发性的个别商品价格暴涨现象及时向所在地政府和市商务局报告,并提出具体应急处理意见,控制物价连锁反应。二是继续做好样本企业的信息监测管理。市县两级信息监测样本企业要按照国家商务部的要求,准确及时上报信息,不得无故延报或漏报。三是报送“黄金周”信息。县市区商务部门及有关企业应按照要求,继续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的统计工作,将有关数据及信息直接在商务部网上进行报送,并同时报市局商贸科。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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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0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