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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 宜昌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严防骗补等相关问题的紧急通知

日期:2011-04-02 16:46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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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贸[2011]27号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财政局:
    近段时间以来,在我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不法商家骗取国家补贴的现象,为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监管力度,落实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加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防止骗补等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确保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让消费者真正受益,现就监管工作等相关问题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财政部、商务部确定2011年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年,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工作,迅速采取相关措施,把这一精神真正落实好,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二、强化监管。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应通力合作,严格执行国家补贴审核政策,严防不法商家通过以少报多、虚假销售、销售与申报不一致、一机多卡等方式骗取国家补贴。财政部门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一定要严格审核销售发票、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产品标识卡等要件,仔细查验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确保真实兑付。商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特别是代垫补贴网点产品进销存台帐管理的制度,确保真实销售,严防“机卡分离”。
    三、严格检查。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应加强合作,组成工作专班,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月抽查力度,每月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针对当前情况,各地应于4月15日前开展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对家电下乡补贴2台(含2台)及他人代领的要100%抽查;二是对销售量异常增长的销售网点100%抽查;三是对消费者投诉销售网点100%实地检查。检查结果于4月15日下午5点前分别报送市商务局、财政局。市商务局、财政局将组成工作组抽查各地检查情况,并开展各县市区交叉检查活动。
    四、严厉处罚。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财政部门对查实有骗补等行为的相关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将采取取消销售资格、上报省厅取消中标资格等方式予以严处,对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商务部门接此通知后,应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集中相关人力、物力、财力,在辖区全面开展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监管工作,切实防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