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1年国庆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09-22 10:4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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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贸〔2011〕113号
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
2011年国庆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2011年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繁荣节日市场、保障我市市场正常供应,确保我市市民过上一个安全、放心、欢乐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紧密联系各商贸流通企业,在节日期间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制订预防措施,保障市场供应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市场繁荣稳定。针对当前农产品价格较高,且呈继续上涨势头,以及农产品供应的季节性特点等,要研究影响节日市场的各类不确定性因素,制订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解决好市场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指导企业,积极备足货源
要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重点保证粮、油、肉、蛋、禽、菜、奶等主要生活必需品货源,丰富商品种类,满足消费者多样化的消费需求。要组织核查肉、糖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储备品种和数量,确保储备商品安全,保证紧急情况下市场调控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强化节日期间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应急反应机制。要组织企业针对生活困难群体,开展物美价廉商品专场、专柜销售、特价商品促销等活动,满足低收入群众的消费需求。
三、加强检查,确保市场安全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在节前要集中开展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等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和食品安全检查,督促企业切实贯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增强防范意识,做到未雨绸缪。加强对节日期间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要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督检查力度,营造安全、放心、良好的消费环境。
四、加强监测,及时总结反馈
按照商务部要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从2011年10月1日至7日启动日报监测制度,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点前,通过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报送前一日生活必需品市场销售及价格情况。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应结合商务部市场监测系统建立完善本辖区的市场监测系统,特别是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的监测报告,建立节日期间日报制度,及时督促本辖区的市场监测企业报送相关市场信息,面对市场波动应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及时上报。
节日期间,我局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相应实行值班制度,密切关注重要商品市场动态,并认真总结国庆节期间本地市场销售特点、亮点及生活必需品市场情况,并于10月6日上午11点前将节日市场分析材料报我局商贸科。电话:6441582、邮箱:ycswjnmk5@163.com。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国庆 市场供应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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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1年9月22日印发 |
共印5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