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1-12-27 09:48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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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贸〔2011〕138号
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做好2012年
“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
2012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做好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确保全市人民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现根据省商务厅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就我市节日市场供应组织工作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商品、保障节日供应。元旦、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佳节,为配合宜昌第五次党代会、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的顺利召开,各地应切实提高保障市场供给、稳定商品价格,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好两节市场供应、流通安全和扩大消费工作。各大型商超企业要以节日重要生活必需商品的供应为重点,主动落实货源,备足商品,丰富种类,保障运输,切实发挥经营网点点多面广的网络化优势,增加节日商品的库存量和销售网点,充分满足居民多层次、多品位的消费需求,确保生活必需品及成品油不出现断档脱销的现象。
二、搞好促销活动、扩大市场消费。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以元旦、春节节日市场为契机,针对传统节日的消费特点,正确引导企业以餐饮、服装、家电和日用品为消费热点,积极开展丰富多样的商品促消活动,营造节日气氛,通过创新促销方式,倡导诚信经营,为广大市民提供物美价廉的优质商品和服务,做到便民、放心、安全和绿色消费。商务部门要按照国家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对本地大型促销活动实行备案管理,对企业促销活动方案、安全预案情况要进行实地检查并做好备案工作,不得批准企业促销条件不具备或安全预案责任制不落实的促销活动。
三、开展市场检查、确保节日安全。 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市第五次党代会及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11]36号)要求,强化安全意识,在节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本地大型商超、加油站等重点企业和环节进行安全大检查,做到防火、防盗、防破坏、对重点场所、重要部门要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包括食品质量安全在内的各项保障制度和应对措施,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措施监管到位,隐患消除彻底,确保市民放心消费,节日市场供应安全。
四、加强市场运行监测管理。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市场监测工作,强化生活必需品、重点流通企业、重要生产资料市场监测和春节“黄金周”节日市场供应动态监测,指导企业及时准确上报有关信息,同时要重点掌握本地市场供求情况和销售动向,对市场突发性异常波动情况,应随时报告所在地政府和市商务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高帆、胡瑞华 联系电话:6441582
主题词:“元旦春节” 市场供应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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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省商务厅,市委办,市政府办。
抄送: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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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