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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

日期:2012-04-23 09:56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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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贸〔2012〕24号
 
宜昌市商务局关于加强
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
    为切实加强全市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安全管理,按照省“三治三清”工作方案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现就经营安全管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安全监管总体工作方案。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通知精神,指导企业制定管理方案和安全预案,科学统筹经营安全管理和重点环节的整改目标落实,做到实施有方案、落实有人员,排查有保障。各重点企业要牢固树立经营安全意识,把安全方案的实施与管理队伍建设紧密挂钩,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职责,以实际行动为宜昌经济稳定发展和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做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重点,细化措施,保障安全。
    商贸流通企业经营安全管理的重点,一是加强消防安全监控体系建设。各商贸企业要结合经营特点,在经营及消防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等现代管理设备和报警设施,全面及时掌控经营状况和安全情况,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防范于未然。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的安全监控。企业要加强对照明电路、消防设施的重点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排查,采取更换、添加和日常养护等措施,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的队伍建设。各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应建设专兼职相结合的企业安全保障队伍,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管理,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消防业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使安全管理制度化、常态化。四是强化加油站经营安全管理。三大石油公司要在继续完善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着重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油库、加油站的经营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定期、定点、定人的管理原则,不留安全隐患。
    三、强化经营安全的综合监管。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定一名领导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深入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帮助企业强化经营安全管理的责任和措施,对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到位的企业,要限期达标,必要时请消防部门依法处理,确保宜昌经营和消费安全。市局将在五一期间针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开展重点检查。请县市区局于2012年5月6日前请将检查及整改情况报送我局商贸科。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加强  安全管理  通知
抄报:省商务厅,市政府办。
抄送:市安监局
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2年4月20日印发
共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