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商业联合会关于在会员单位开展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道德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2-07-10 15:1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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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联会【2012】4号
宜昌市商业联合会关于在会员单位开展
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道德专项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商务局要求,现就在会员单位开展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道德专项教育活动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重要性。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中央文明委专门安排部署了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充分体现了中央对这项工作的高度重视。国家商务部姜增伟副部长作了重要讲话,对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提出了明确要求,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2012年宜昌市参加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的重要内容。 各会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组织好教育活动,把开展教育活动作为加强企业诚信建设、加强员工道德培养、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树立企业社会形象的重要工作来抓。
二、结合企业实际突出活动重点。各单位在教育活动中,要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活动的安排,充分结合企业的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重点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诚信经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近几年来,国内生产及流通领域出现了一些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制假售假、见利忘义的事件,影响十分恶劣。各单位要借鉴这些反面教训,举一反三,确实加强企业的诚信意识和企业家的道德修养。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所售食品安全卫生。加强进货渠道管理,坚持经营有资质、有规模、有信誉的品牌企业商品,坚持食品购进索票索证制度,建立供应商商品质量和信用档案管理。防止人情货、关系货,杜绝质量不合格食品进入销售环节。加强价格管理,规范价格促销行为。严格执行一货一签的管理规定。认真做到商品货签对应,电脑条码结算价与商品标签价对应。商品标价真实。促销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加强合同管理、争创诚信企业。在商品购销及经济活动中,遵循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经济合同,积极推行和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重视商业信誉,保证商业信用。
(二)、加强职工队伍教育,增强员工的道德荣誉感。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广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和普及活动,整体提升员工素质。要结合身边的道德模范人物和企业内部的好人好事开展宣传教育。激励员工知荣弃耻,学习先进。引导一线服务人员爱岗敬业、以诚待人、以已及人,谦恭有礼,文明友善、竭诚服务人民、奉献社会。教育和引导企业管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荣辱观,重信守诺,以德兴业,诚实经营,促进企业长远发展。
(三)建章立制规范企业行为。各单位要针对企业诚信经营、员工道德教育、食品安全管理、文明优质服务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并将制度印发员工学习。市商业联合会也将通过适当形式通过并印发关于加强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安全的行业自律规范。
请各会员单位接此通知后,加强对以诚信经营为核心内容的专项教育活动的重视,针对本企业的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演讲、比赛、评比表彰活动,并将活动情况报协会秘书处。
特此通知。
宜昌市商业联合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