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日期:2013-04-16 11:10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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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商发〔2013〕31号
市商务局关于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商务局(经济商务局)、局属各单位、各相关商贸企业: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推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根据中央、省市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在我市商务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提出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建立良好商业信用体系为目标,大力倡导“守法、诚信、公平、敬业、服务”的商业职业道德准则,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商务系统存在的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等突出问题,引导广大商务从业人员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推动全市商务系统道德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这次教育治理活动的目标任务是: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突出针对性,增强实效性,通过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商业职业道德准则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商务从业者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的自觉性和积极性,通过深入开展各项道德实践活动,大力整治道德领域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商务系统道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形成商务系统和商贸行业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这次教育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是:坚持群众自我教育提高与发挥商务管理部门管理作用相结合,坚持加强道德教育和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相结合,坚持阶段性教育治理与强化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相结合。
三、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开办“道德讲堂”,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推荐身边好人,评选表彰道德模范,学习宣传先进典型,引导人民增强道德判断力和道德荣誉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在全市商务系统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
(二)加强诚信建设。拓展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采取措施推动学习活动常态化。大力加强诚信建设,扎实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建设。在全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开展“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加强官德建设,形成良好政风。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目标,在全市商业零售窗口行业广泛开展诚信兴商、“礼貌待人、诚信服务”活动,着力解决假冒伪劣,通过开展争创“诚信单位”、“诚信服务窗口”、“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大力整治诚信方面的突出问题,引导企业自觉树立诚信意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构建讲求诚信的长效机制。
(三)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坚决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坚决纠正以权谋私、造假欺诈、见利忘义、损人利已的歪风邪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四)着重解决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把握教育、自查、巡查、评议、整治等关键环节,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诚信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四、活动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的安排部署,这次教育治理活动分三个阶段展开: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3年5月)。主要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四个环节。
1.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召开局党组会、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深入学习全国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视讯会议和市文明委有关文件精神,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商务系统实际,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3.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召开由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全市商贸主要窗口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动员大会,作出部署,同时下发文件,对开展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活动方案,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4.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按照中央文明办的有关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各商贸企业要集中开展诚实守信和讲究公德教育,举办多层次多场次道德讲座,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走进企业,讲述他们的事迹,现身说法,对人们进行道德引导。通过吸引群众参与“道德讲堂”、“网上修身”等方式,使人们在反躬自省、修身自律的过程中,增强道德意识,提升道德自觉,践行道德规范。在教育治理活动中始终把教育作为重点,贯穿全过程,注重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增强教育效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2013年6月―8月)。主要包括自查自纠、定期巡查、道德评议、选树典型、强化整治五个环节。
1.进行自查自纠。市局机关、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各商贸企业要首先解决好自身存在的问题,做好自查自纠。各商贸企业要在深入开展诚信兴商、“礼貌待人、诚信服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的基础上,重点围绕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两个方面的问题,列出具体表现,分析产生原因,提出治理措施,明确达到目标,向干部职工通报。各商贸企业自查自纠的情况要上报市局。
2.开展定期巡查。注重发挥广大市民在教育治理活动中的主体作用。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深入到各窗口企业进行定期巡查,找出诚信缺失和公德失范问题,并督促整改。
3.开展道德评议。充分发挥道德评议在纠正诚信缺失、公德失范方面的重要作用。各单位要建立由群众代表、先进模范组成的道德评议会,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卡等形式,听取本单位干部职工以及社会上的反映,进行分析评议,形成阶段性道德评估意见,用道德评议的方式形成有力的道德约束。
4.大力选树典型。注重树立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激励作用。各单位要积极向市商务局推荐守诚信单位和讲公德先进个人,市商务局将配合相关部门适时举办“诚信单位”、“诚信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在全市商务系统形成比、学、赶、帮、超的热潮。
5.切实加强整治。各单位要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自查自纠的情况,认真制定教育治理整改方案,针对存在的问题,大力加强整治,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并将整治结果、成效公之于众,让人民群众看到明显进展。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9月)。各单位切合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诚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堵塞管理漏洞,形成长效机制,总结阶段性工作,推广先进典型,巩固活动成效,接受上级安排的专项督查,并按要求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全市商务系统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徐 炜(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杨子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毛明球(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王亦武(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苏 敏(市商务执法支队支队长兼政委)
高 帆(市商务局商贸运行流通科科长)
李成奉(市商务局市场体系建设科科长)
张 勇(市商务局人事科科长)
李泽锐(市商务局机关党委副书记)
许 峰(市商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王义君(市商务局监察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亦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李泽锐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高帆、张勇、高晓雪同志为活动联络员。
六、工作要求
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重大举措,是2013年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测评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站在贯彻执行十八大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重大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具体途径,作为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有效抓手,作为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任务,切实负起责任,作出周密部署。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精心组织,动员广大企业积极参与到教育治理活动中来。各商务企业要紧扣主题,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工作措施,精心设计活动方式,不断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载体,切实把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二)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局人事科负责局机关思想道德建设、专项活动统筹,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配合局监察室搞好督促检查工作;局商贸科负责超市、商场等商贸零售窗口企业教育治理活动的具体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礼貌待人、诚信服务”、“百城万店无假货”等活动,适时组织开展“诚信单位”、“诚信服务窗口”评选活动;局市场科、市商务执法支队负责相关企业教育治理活动具体组织工作;局法规科负责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对外宣传工作;局监察室要按市有关要求抓好商务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负责督促检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范围内商贸企业开展教育治理活动。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教育治理活动专栏专题、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内部刊物、局域网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活动的开展情况和成功做法,特别要大力宣传诚实守信、讲究公德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树立好典型,推广好经验,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教育治理活动的影响力,吸引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活动中来。
(四)要创新方法,务求实效。市商务局将成立教育治理活动督查专班,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和有关单位要努力探索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新思路、新方法、新机制,进一步拓展活动范围和内容,积极推进活动开展,切实增强活动效果。
各单位开展教育治理活动的工作安排和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商务局相关科室,各企业活动实施方案请于5月20日前报市商务局商贸科。
201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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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报:宜昌市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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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商务局办公室 2013年4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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