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履行填写《报告表》的通知
日期:2014-07-10 16:17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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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商务系统各级党组织,局机关、贸促会、执法支队和各商协会:
根据省市通知要求,市直商务系统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操办前5个工作日必须填写《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一式3份,报本单位党组织,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
电子版《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报告表》已上传【商舞宜昌】文件夹和【三峡宜昌商务网】监察室“下载专区”栏。
市商务局直属机关党委
市商务局监察室
市商务局人事科
201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