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部门决算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要求,现将200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的要求和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门决算工作的总体要求
1、部门决算是个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也是编制预算的基本依据。各预算单位要充分部门决算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部门决算工作的领导,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09年度部门决算的进度和质量。
2、200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工作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各预算单位要认真理解和掌握决算的口径及有关指标,保证部门决算报表的内容涵盖单位的全部收支,数据真实,内容完整,做到帐实相符、表表相符,不得瞒报、漏报,形成表外资产,更不得虚列支出、随意结转。
3、各预算单位应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及预算批复文件,及时清理收支账目、往来款项,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和各项缴拨款项,凡属本年的收入要及时入帐,各项应交国库和应交财政专户款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各项支出要按规定的渠道如实列报,最后按规定进行年终结账。
4、各预算单位要按照《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鄂财行资[2009]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资产清查和盘点工作。及时通过资产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录入2009年新增固定资产卡片信息以及资产变动、资产处置、资产出租等有偿使用合同登记、收益征缴相关信息,录入的固定资产卡片信息要求分类准确、内容完整、规范,在此基础上,自动汇总填报资产报表数据上报。
5、各预算单位要认真撰写报表分析和填报说明。编制决算绝不仅仅是数字汇总,而要利用决算数据分析通过分析深入了解单位财务状况情况,揭示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进而不断提高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2009年度部门决算报送要求
1、报送时间
市直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及电子数据,应于2010年1月31日前报送市财政局对口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 各基层预算单位上报一级预算单位的时间由一级预算单位确定。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按规定对归口单位的部门决算进行审核。
2010年1月15日前,预算单位向市非税局报送纸质打印的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财决附09表)、非税收入征缴情况明细表(财决附09-1)和国有资产收益情况表(财决附05表)一式两份和电子数据,市非税局审核后在确认数据正确的报表上盖章,非税局留存一份,返回单位一份。返回单位的一份随审核程序最终报部门预算管理科。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