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党组关于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宜商党〔2014〕23号
中共宜昌市商务局党组关于成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的通知
市直商务系统各级党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市直商务系统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市直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决定成立市商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米 麦(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望 蓉(宜昌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副局长、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宜昌分会会长)
毛明球(市商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杨子华(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工会主任)
王继中(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周华荣(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大江(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苏 敏(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商务执法支队支队长)
吐尔逊江(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魏玉军(市政府口岸办公室主任)
王亦武(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庄 乔(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组织协调及对所属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党办(人事科),杨子华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局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罗丽萍同志任副主任。
中共宜昌市商务局党组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