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两节期间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重点商贸流通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
2015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即将来临,现就做好节日期间市场供应和监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商贸流通安全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和商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地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经营及市场供应保障工作,提供安全稳定的商务运行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两节”期间,商务部门和重点商贸企业、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加大培训和宣传力度,利用现场检查、电话联系、发短信等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把宣传培训工作落实到企业,增强安全经营意识,确保经营安全。
(二)繁荣节日市场,确保市场供应稳定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抓住“两节”旺销时段,指导商贸企业、农贸市场开展购物节、美食节、展销会等各类促销活动,繁荣节日市场,促进节日消费。各重点商贸企业要按照商务主管部门的部署,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计划多渠道进货,确保货品充足、质量可靠并合理安排商品贮存,保证节日期间的市场供应。成品油经营企业要保障成品油供应。
市、县两级商务部门要做好生活必需品节日期间应急安排,加强对商品集散地和供应点的应急管理,对应急网点进行检查。
(三)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市场秩序
按照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开展一次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专项检查,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配合食药等部门,加强酒类流通和餐饮等行业管理。发挥“双反”办公室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处理投诉事件,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开展安全经营检查
各地应按照《全市今冬明春“明责除患报平安”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宜消防委[2014]14号)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二手车市场、油库、加油站等场所,全面开展重大火灾隐患排查。
各商贸企业应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和制度,完善火灾、群体事件、突发事件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各成品油经营单位要在确保油源供应的前提下,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保供和消防管理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各类矛盾化解工作,各企业应妥善处理单位内部、与消费者、与供货商等方面的矛盾,确保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
(五)加强市场监测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节日市场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指导督促样本企业准确及时填报数据,加强市场分析,总结元旦、春节市场销售特点,及时反映生活必需品价格和供求变化情况。
(六)继续推动行业文明创建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继续推进“诚信兴商”活动,督促商贸企业诚实守法、诚信经营。对重点商场、超市、责任社区和街道加强监督检查,对照“商业零售窗口单位文明指数测评内容及标准”的要求,逐一落实到位。市商务局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要坚持每周至少一次现场督导。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地、各单位要落实领导责任制度,结合单位实际,集中力量抓好两节期间各项工作,确保两节期间商务行业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保供、安全、防火、应急、廉政等各项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联合大检查,积极查找问题,切实消除各类隐患。
(三)认真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总结报送相关情况,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各地商务部门于2015年1月5日前向市商务局报送元旦期间市场供应、安全经营、市场监管等方面情况;于2015年3月1日前报送春节期间各方面情况。
附件:
1.市商务局文明创建、安全生产、肉品追溯工作督办安排表
2.市商务局今冬明春“明责除患保平安”火灾防控分工
联系人:屈金勇联系电话:6219216
宜昌市商务局
2014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