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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宜昌综合形象展区展览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日期:2015-03-30 16:5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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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定于2015年5月18日至20日在武汉国际博览中心举办。为提高展览设计水平,确保展览效果,拟公开征集本届中博会宜昌综合形象展区展览设计方案,诚邀国内各相关单位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相关情况

  本项目名称为“第九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宜昌综合形象展区展览方案设计项目”。展区位于武汉国际博览中心A1—A2连接馆,总面积为165平方米,长15米,宽11米。展览现场由各单位自行勘踏或通过向本公告联系人索要场馆平面图了解相关情况。

  二、报名资格、资质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机构(营业执照经营业务范围含展览设计),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工程二级以上设计资质;

  3、获得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近三年内,经营活动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

  三、方案设计要求

  1、展区设计要围绕本届中博会“开放合作、转型发展、振兴崛起”的主题,按照出形象、有特色、上水平的标准精心策划,造型要新颖、大气,色调要明快,要有良好的整体感。

  2、要充分运用各类现代高科技展览展示手段,营造良好效果和气氛,突出展现宜昌市水电、旅游和招商等特色。

  3、展区设计搭建限高6米。

  4、设计方案预算合理,服务保障措施明确具体。

  5、各报名单位提供设计方案一套。

  四、报名需提交的文件资料

  1、填好并加盖公章的《第九届中博会宜昌综合形象展设计服务报名表》(见附件);

  2、设计方案:整体设计方案和效果图资料,附WORD格式电子文档(含设计理念的文字说明,设计平面图及相关注释,四面及俯视效果图,局部装饰美化效果图);

  3、设计费用价格组成;

  4、服务保障措施及承诺书;

  5、报名单位简介及业绩证明材料、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含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文件或竣工验收文件、奖励证书或奖牌)、设计负责人简介及相关业绩资料等(提交的材料须证明:报名单位近几年内承担过3个以上较大型的展览设计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3个以上较大型项目的设计实际业绩)。

  以上文件须真实、有效,语言以中文为准。

  五、报名时间、资料递交方式等有关事项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5年4月10日前,将报名资料直接送达或特快专递至宜昌市商务局商贸流通科(邮寄地址: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1106室,收件人:李万富,邮编:443005),报名资料以签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视为无效,所有收到资料概不退还。本次征选活动不涉及任何费用。

  本次报名单位均为本项目备选服务单位。本单位将组织人员对各报名单位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选,并从评选结果中确定不少于三家设计单位参加竞争性谈判,最终确定一家设计单位作为第九届中博会宜昌综合形象展区展览设计服务单位。

  联 系 人:刘宗刚

  联系电话:0717—6446452

  邮箱:lzg20800@163.com

  附件:第九届中博会宜昌综合形象展设计服务报名表

  宜昌市商务局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