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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宜昌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04-16 09:59来源:宜昌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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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各科室、市商务执法支队、各县()区商务部门:

为深化商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规范高效的行政审批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宜昌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宜昌市商务局

                                               2015年4月14日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整合集中。整合分散在多个内设机构的行政审批、初审转报和行政备案等18项职能,授权行政审批科代表市商务局集中行使行政审批和行政备案等职能。

(二)审管分离。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和行政备案等事项均由行政审批科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个标准服务”;其他业务科室不再承担行政审批和行政备案职能,主要负责调查研究、行业规划、日常监管、行业整治和服务市场主体等工作。

(三)规范高效。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建立 “窗口受理、集中办理、限时办结”的审批工作模式。

(四)服务社会。把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是否提高,企业和群众办事是否方便快捷,作为衡量行政审批工作的根本标准。

二、集中审批及备案事项18项)

(一)负责直接受理审批4项)
   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

2.设立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的审批;

3.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的审批;

4.加工贸易审批。

(二)负责受理和初审转报8项)

1.设立典当行和典当行设立分支机构及变更;

2.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

3.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

4.对外承包工程资格;

5.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6.设立拍卖行和拍卖行设立分支机构及变更;

7.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可研立项

8.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

(三)负责行政备案6项)

1.对外贸易经营资格备案;

2.外派劳务项目审查及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

3.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备案;

4.境外投资企业(非金融类)及机构备案;

5.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

6.酒类流通经营备案。

以上审批及备案事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规范性文件作出的变更调整和有关改革要求,及时进行变更和调整。

三、集中审批职责分工及运行模式

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工作由局党组统一领导,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主抓,行政审批科负责日常工作,相关业务科室密切配合。

(一)职责分工

1.行政审批科:根据各类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单位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操作流程、办事指南。接受审批和备案事项的咨询、依法受理和办理各类审批和备案事项。负责审批项目的资料审查、实地踏勘、评审、现场验收、上报和发证等相关工作。建立与相关科室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整理和录入审批工作信息,根据业务科室和执法支队的处罚(处理)文件及意见,办理撤销(撤回)、降级、吊销等手续。将受理和办理审批事项录入宜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监控系统,接受监察部门及公众监督,确保行政审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负责政务中心窗口的建设管理和指导县级商务行政审批工作。

2.相关科室:对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备案事项的政策、规定、办法、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对审批对象的市场行为进行政策调研、规划编制、业务指导、动态监管。为行政审批事项提供业务技术支持和决策建议。负责相关企业和服务对象的年检年审、业务信息统计、综合情况报送和酒类流通随附单管理工作。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审批对象,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并将处罚(处理)文件抄送行政审批科。

3.监察室:对市场主体极度关注的审批项目实行报备,对行政审批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和督办,及时发现和纠正审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参与局行政审批有关工作会议,对重大审批事项执行监督。

(二)运行模式

市商务局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批、初审转报及行政备案事项,分别采取以下三种方式办理:

1.当场办理。对办理条件、材料、程序等相对简单的事项,申请人按要求提供材料后,由窗口即收即办,当场或当天办结。

2.承诺办理。对办理条件、材料、程序等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实地踏勘、现场核对、专家评审、公示、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受理后,履行实地踏勘、现场核对、专家评审、竣工验收等程序,审批科综合上述情况后进行审核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相关复杂事项集中审批办理的运行模式如下:

1)加油站开工手续办理:申报单位向所在县市商务局提出申请,县市商务局初审后报窗口(城区向窗口提交申请和资料夷陵区除外),审批科报送资料进行审查、核对规划和实地踏勘,审查符合条件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审批处审核下达建站计划,审批科依据建站计划、印发建站批文,并通知县市或申报单位凭省厅建站计划及市局批文到当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方可动工新建。

2)加油站竣工办证:建设单位向所在县市商务局提交申请(城区向窗口提交申请和验收申请表,夷陵区除外),县市商务局初审向审批科报送验收申请并出具验收意见,审批科县市及建设单位提交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竣工现场验收,验收合格经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审批处审核颁发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

3)加油站名称及法人变更:加油站向所在县市商务局提交申请并报送资料(城区向窗口提交申请并报送资料,夷陵区除外),县市商务局初审后向窗口进行申报,审批科报送资料进行审查和现场核对,审查核对通过报分管审批工作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审批处审核换发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

4典当、拍卖行和分支机构设立及变更: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商务局提出申请和报送资料,由县市区商务局初审后向窗口进行申报,审批科报送资料进行审核和查验审核查验通过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审签后,上报省厅行政审批处审批。

5)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规模发卡企业向政务中心窗口申请备案并提交资料,窗口对申报材料初核受理后,查验企业资金存管账户信息和资金存管协议,使用担保预收资金的保证保险、银行保函等方式冲抵存管资金的,查验存管资金冲抵凭证,经查验无误办理备案手续。

3.研究办理。申请办理的事项情况特殊,不符合受理条件又要求办理的,由审批科按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当场退还资料;对招商引资的项目作为特殊事项予以收件,但需提请局专题会议研究,审批科根据专题会议的研究处理意见进行办理或退件。

以上三种办理审批或初审转报的审批权限是:经审批科签署初审意见后,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副局长审签批准;涉及市场容量限制和行业规划准入的重大审批事项报分管行政审批的副局长审签后,呈报局长审定。

四、审批流程及办理时限
  (一)审批流程(见附件1

1.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办理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的,应向市商务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需要采用格式文本的,审批科应向申请人提供申请书的格式文本。申请书的格式文本中不得包含与申请事项没有直接关系的内容。
  2.受理。经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者是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本级审批事项受理后,审批科对申请人提供的有关材料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初审(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内容是否属实)、现场勘查(进行现场勘验检查经营场所是否达标)和复审(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初审意见、现场勘查意见进行复审)。转报件审查包括初审(审核申请人所提交材料的内容是否属实)和复审(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申请人。
  4.决定。经审查,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颁发行政许可证或初审同意向省厅转报;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转报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5.办结告知或办结转报告知。对于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行政许可或审批后,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颁发批准证书;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向省厅转报件及时告知申请人转报结果。

(二)办理时限(见附件2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米麦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行政审批科、商贸流通科、市场建设科、外资外经科、对外贸易科、服务业发展科、市场秩序科、办公室和监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审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周华荣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泽锐、刘雅莉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充分授权充分授予行政审批科审批权限,做到受理、审查、审批、制证、盖章、发证(文)环节全部集中在行政审批科完成;启用“宜昌市商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专用章适用于行政审批事项批复等决定文书的用印,上述文书不再使用宜昌市商务局印章,专用章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保管,经分管行政审批的局领导签字后用印。审批事项办结后,审批科须将申报材料及审批文件及时送局办公室归档管理。

(三)双向沟通行政审批科须及时向各业务科室推送有关审批备案事项及转报件的办理结果,各业务科室对审批科就审批备案有关事项进行指导,及时反馈有关审批备案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状况。办公室在机关门户网站或局域网增加行政审批信息共享功能,为相关科室开展业务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四)人员保障局机关抽调两名同志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分别担任首席代表和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和行政备案业务;派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两名同志的经费保障在局机关,日常管理和绩效考核由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实施。

(五)强化监督完善局机关行政审批内部监督、市政务中心考评部监督、服务对象评议评价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加强从受理、审查、办理、发证等环节的监督,确保依法审批、公平审批、阳光审批。严肃审批工作纪律,杜绝不一次告知、增加审批条件、超时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附件:

1.宜昌市商务局行政审批流程图

2.宜昌市商务局行政审批及初审转报件办理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