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和春季除四害等工作的通知
各商贸流通企业:
按照《关于开展第27个“爱国卫生月”暨健康宜昌全民行动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宜爱卫办[2015]7号)、《关于组织开展城区春季除四害工作的通知》(宜爱卫办[2015]6号)等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全国健康城市,加强城区病媒生物防制,结合第27个爱国卫生月活动总体安排,现就在商贸流通企业、成品油企业中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宣传和春季除四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宣传工作。2015年4月是第27个爱国卫生月,也是健康宜昌全民行动宣传月。各商贸流通企业要组织学习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通过单位广播、网站、宣传栏、短信等形式,宣传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员工参与爱国卫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要宣传除四害防治知识,告知员工城区统一除四害的投药时间和规范。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做好灭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做好充分准备,开展集中灭杀。各单位要集合爱卫月活动和春夏传染病防控工作,统一组织开展灭蚊、灭鼠等春季除四害活动。各单位要及时与市疾控中心、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联系,做好药品器械的领取和鼠药的集中投放。
3、开展环境整治,促进全民健身。城区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