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商务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内部保卫及消防工作大检查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办发[2015]21号)、市委办、市政府办《转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办文[2015]24号)、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15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宜安办发[2015]14号)、市安委会《关于深刻汲取长江“6.1”海事事故教训迅速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宜安办发[2015]17号)、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夏季消防检查方案》的通知》(宜消委[2015]7号)等文件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资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为落实安全责任,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加油站及油库等行业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内部保卫、消防工作等综合大检查。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集中检查时间,2015年6月18日至8月30日,分三次进行集中检查。全年其余时间自行安排检查。
二、检查范围
重点联系的城区20家商超、批发市场;油库及城区加油站。
三、检查要求
1.责任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认真进行检查督办。
2.责任科室要按照本方案明确的检查内容及时间认真组织实施,实名填写信息台账和检查记录,对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应认真记录,拍照取证存档,并将安全隐患问题现场反馈给企业负责人。第二、第三次检查时要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督办。
3.各责任科室应将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汇总后及时反馈至商贸流通科。
4.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须加强对县市区商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办。
5.各责任科室在开展大检查的同时须对各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情况进行督办。
6.各责任科室请在9月10日前将检查记录及工作小结报商贸流通科。
联系人:屈金勇 联系电话:6441582
附件:1.责任分工安排表
宜昌市商务局
2015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