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局机关各科室:
按照市安委办《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宜安办发[2015]24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宜昌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商务部门工作职能,现将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等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活动等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保障。
二、重点工作内容
1.对成品油行业、人员密集的大型商超、批发市场等商贸企业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2.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对汽油、柴油、航空煤油等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违规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乱挖、钻挖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三、职责分工
1.责任领导要带头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深入企业,深入现场,认真进行检查督办。
2.责任科室要按照宜商贸〔2015〕12号文件的责任分工和要求,开展好第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市商务局重点联系的城区20家商超、批发市场,油库及城区加油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表。
3.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在地商超、批发市场等所有商贸流通企业及加油站、油库的安全监管。
4.各商贸流通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必须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对各级消防、安监、综治等部门的整改意见全面落实到位,并积极配合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检查督办。
四、检查时间
集中检查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8月30日。全年其余时间自行安排检查。各责任科室请在9月10日前将检查记录报商贸流通科。
宜昌市商务局
2015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