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商务领域重点项目库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相关文件精神,为以强化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商务经济发展,我局决定建立全市商务领域重点项目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务领域重点项目库
(一)项目类别
1.根据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分为:在建项目和拟建项目。
2.根据项目性质分为:公益性项目、具有公益性的营利项目和完全市场化项目。
3.根据项目行业分为:商贸项目、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项目、外资项目、外贸项目、外经项目、口岸建设项目、公共服务项目。
(二)项目标准及申报要求
1.商贸项目:
(1)商业地产项目:符合《商业网点规划》,百货、超市、酒店、餐饮等商业营业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商业配套设施齐全。
(2)商贸企业升级改造(信息化)项目: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上,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
(3)商贸企业品牌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不低于100万元。
(4)居民服务业(家政服务、健康养老等)项目:总投资300万元以上。
2.市场体系建设项目:
(1)专业市场项目: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当地城市建设及商业网点规划,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建立质量安全管理等相关制度,产品交易额达到规定要求。经营场所固定,营业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投资总额5000万以上。
(2)贸物流项目:企业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记录或违法违规事项。符合商务部规定的托盘标准化标准,在快速消费品、农副产品等领域,率先开展标准托盘应用推广及循环共用并且符合物流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和服务规范要求。
(3)再生资源项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的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符合本地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固定回收站点的营业面积一般应不少于10平方米。门面招牌采用统一规范的站名和设计,站点的建筑、设计、外部装修应与社区环境协调,原则上要求全封闭。中转站应配备称量、检测、分拣、起重、运输等设施设备。中转站营业面积应不少于500平方米,城市中转站应在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设置1个,乡镇中转站按每个乡镇设置2个。回收站点建筑设计应符合GB2894、 GB50016要求,符合环境、排污、市容、消防要求,交通便利、不扰民。
(4)社区(村)商业网点建设项目:有餐饮店、购物功能、美容美发店、维修店、洗衣服务、照相冲印服务、再生资源回收服务、家庭服务等服务功能,符合相关要求。
(5)菜市场、农贸市场项目:市场交易大棚应采用大跨度、大空间的钢架结构。有条件的宜建成封闭的室内市场,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或砖混结构,层高应不低于4m。 地面及墙体。市场地面应硬化、防滑,并向排水槽(沟)倾斜。市场应设置2个以上的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宽度应不小于4m;市场主通道宽度应不小于2m,次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5m。市场应设置公共卫生间,可按2-3个/千人(市场内日平均人口流动数量)的标准配置厕位(含市场外50m内公共卫生间的厕位),公共卫生间不得设在熟食区域,有条件的市场可以设置1-2个无障碍厕位。市场应设置垃圾池或一定数量的带盖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有条件的可设置垃圾中转密闭间。市场应设置一定数量的防鼠、灭鼠设施设备。具体见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
3.电子商务和服务外包项目
(1)电子商务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人数20人以上;主要类型包括: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仓储物流中心等建设,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引进、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项目等。
(2)服务外包项目:项目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企业员工人数20人以上;主要类型包括:服务外包企业设立、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和人才培训基地等建设项目。
4.外资项目:新增合同外资100万美元以上
5.外贸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以上;新增出口额200万美元以上;投资资金主要用于厂房改造、设备更新、技术研发、品牌创建、出国参展、业务培训等方面;带动就业人口50人以上;项目单位及法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6.外经项目
(1)对外直接投资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1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投资项目(含境外林、渔、矿项目);中方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境外农业合作、境外研发中心项目;涉及“一带一路”、“双重工程”、优势富余产能转移及农业等方面的对外投资项目。
(2)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美元(或等值货币)的对外设计咨询项目。
(3)外派劳务人员培训项目。对外劳务合作企业开展外派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项目。
7.口岸建设项目:与口岸通关相关的项目,包括:航空口岸项目、水运口岸项目和陆路口岸项目等。
8.公共服务项目:具备为100家以上相关企业提供专业化公共服务能力,具有明显公益性。
(三)项目主要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项目性质、行业类别、联系方式等
2.项目投资信息:投资总额、资金来源、投资各方名称等
3.项目进展信息: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主要困难等
4.项目产出信息:年销售额、年纳税额、新增就业岗位数、新增出口额等
5.项目主要风险:安全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等
二、项目申报与管理
项目库实行定期集中申报和动态管理方式,项目更新时间暂定为每季度末。各县市区商务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库中项目的跟踪,掌握项目进展动态,及时反馈项目进展信息,做好项目服务工作,力争项目成功。
请你们认真策划、筛选辖区内项目,统一填写《宜昌市商务领域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一),并于10月20日前上报至市商务局综合科。以后每季度末补充新项目统一填写《宜昌市商务领域新增重点项目汇总表》(附件二),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宜昌市商务领域重点项目信息更新表》(附件三),于季度末月25日前上报至市商务局综合科。
联系人:邓腾飞
电话:6441870 13032726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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